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朗禾律师事务所

签了离婚协议书能反悔吗?反悔的条件是什么?

我国《婚姻法》规定离婚的方式有两种:诉讼离婚和协议离婚

如果夫妻协议离婚,《离婚协议书》中应当对婚内夫妻共同财产分割、子女抚养、夫妻债权、债务承担等问题达成明确、一致的约定,双方需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一旦办理完离婚手续,通常情况下,离婚双方均应当按照《离婚协议书》中的约定进行处理,任何一方当事人都不能反悔

然而现实生活是复杂多变的,有些人签了离婚协议后又不想离婚或者会对抚养权、财产分割等问题反悔。那么,签了离婚协议书之后是否还能反悔呢?

第一种情况:在领取离婚证前,离婚协议未生效,你随时可以反悔。但是,第二种情况:如果是在领取离婚证以后,能不能反悔得分以下三种情形分析。

1.离婚本身不能反悔。双方离婚后其夫妻关系解除部分立刻发生法律效力,任何一方不得反悔。根据《婚姻法》第三十五条:“离婚后,男女双方自愿恢复夫妻关系的,必须到婚姻登记机关进行复婚登记。”

2.未成年子女抚养问题可以反悔。成年子女抚养问题主要涉及抚养权和抚养费。如果依原协议履行严重不利于子女的健康成长或抚养费明显偏低,另一方随时有权要求变更抚养权或增加抚养费。

3.财产分割协议原则上不能反悔, 但也有例外。在现实生活中,个别当事人出于急于离婚方面的考虑,可能会在财产分割方面向对方当事人做出一些让步,甚至是较大的让步。而一旦达到离婚目的,反过来又以显失公平等为由起诉,法律显然不能支持这种不诚信的行为。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二)》第八条规定:离婚协议中关于财产分割的条款或者当事人因离婚就财产分割达成的协议,对男女双方具有法律约束力。当事人因履行上述财产分割协议发生纠纷提起诉讼的,人民法院应当受理。

男女双方协议离婚后,一年内就财产分割问题可以反悔

登记离婚后,当事人对解除婚姻关系本身没有异议,但对财产分割问题反悔,要求变更或者撤销关于财产分割的协议的,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法院应当受理。根据最高人民法院的司法解释:男女双方协议离婚后一年内就财产分割问题反悔,请求变更或者撤销财产分割协议的,人民法院应当受理。

但当事人的诉讼请求是否能得到法院的支持,要看当事人是否能够证明订立协议时有欺诈、胁迫等情形存在。人民法院审理后,未发现订立财产分割协议时存在欺诈、胁迫等情形的,应当依法驳回当事人的诉讼请求。

因此,总的来说,第一,夫妻双方签了离婚协议书,如果在领取离婚证前,离婚协议未生效,任何一方随时都可以反悔;第二,如果在领取结婚证后,协议离婚的一方反悔不想离婚,经对方同意可以到婚姻登记机关进行复婚登记;第三,双方对解除婚姻关系没有异议,但对财产分割问题反悔,请求变更或者撤销财产分割协议的,只要是在离婚后一年内提出的,人民法院应依法予以受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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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郎禾律师 来源:互联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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